房地合一稅2.0完整解析|持有年限、稅率級距與自住優惠一次看懂


很多屋主在決定要不要賣的時候,第一個問的是「現在行情多少」。但真正影響你最後拿到多少錢的,往往不是成交價,而是你持有了多久。
房地合一稅 2.0 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適用,把短期交易的稅率拉得很高。同樣一間房子、同樣的價差,持有兩年賣跟持有六年賣,稅額可能差到一倍以上。
房地合一稅的課稅基礎是課稅所得,不是成交總價。簡化的算式是:
成交價 − 取得成本 − 相關費用 − 土地漲價總數額 = 課稅所得
取得成本包含當初的買價、契稅、代書費、仲介費與後來的裝修改良支出(要有單據)。相關費用則是這次出售發生的仲介費、代書費與廣告費。
這一步最容易吃虧的是單據沒留。裝修花了一百多萬卻拿不出發票,這筆錢就不能列入成本,等於要多繳稅。
個人(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)出售房地的稅率:
2.0 版本相較舊制最大的差別,是把 45% 與 35% 的門檻各往後延了一年,等於拉長了短期交易的懲罰區間。另外預售屋(紅單轉售)也被納入課稅範圍,境內營利事業比照個人適用級距。
持有期間從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日起算到再次移轉登記日,不是從簽約日算。這一天之差有時就跨過級距,賣之前務必確認謄本上的登記日期。
符合自住條件的話,課稅所得在 400 萬元以內免稅,超過的部分適用 10% 稅率。這是房地合一稅裡最大的一塊減免,但四個條件要同時成立:
第三點是最常被忽略的。有些屋主在搬走之後把房子短期出租,等到要賣才發現自住優惠不能用了。設籍滿六年但中間出租過,一樣不符合。
如果賣掉舊屋後兩年內重購自住房地(或先買後賣,但先買的兩年內賣出舊屋),可以申請退還已繳的房地合一稅:
但新屋要在重購後五年內維持自住、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,否則會被追繳。換屋族在規劃時間表時,這個五年的限制一定要先納入考慮。
不論有沒有應納稅額,都要在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日的次日起 30 天內向國稅局申報。這跟綜合所得稅五月才報完全不同,很多人是因為「以為可以跟所得稅一起報」而被罰。
稅制會調整,實際的申報與計算請以財政部與國稅局最新公告為準,複雜個案建議諮詢會計師或地政士。
台南好屋網在評估售屋時,會先把持有期間、取得成本與可列舉費用一起攤開來算,讓您在決定開價之前就知道最後實際到手多少,而不是簽約後才發現稅金超出預期。歡迎來電 0939-160-990 討論您的狀況。